【美國稅務+】美國銷售稅的適用範圍?美國會計師事務專業諮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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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銷售稅制度與現行趨勢

美國聯邦政府並未徵收銷售稅或增值稅(VAT),但在45個州及哥倫比亞特區,銷售稅與使用稅是主要的地方財政來源。各州的銷售稅稅率不同,一般介於 2.9% 至 7.25% 之間。此外,許多州允許地方政府(如城市、郡) 在州稅之外額外徵收銷售稅,以增加財政收入。

銷售稅與使用稅的適用範圍

銷售稅適用於零售交易,主要針對有形個人財產的銷售,部分數位商品與特定服務也可能被納入課稅範圍。一般來說,商家在銷售時會向消費者代收銷售稅,並定期向州政府申報與繳納。

與此相對,使用稅則補充銷售稅的徵收範圍,適用於購買自外州、但用於本州的商品。例如,若消費者從未代收銷售稅的線上商店購物,可能需自行申報使用稅。不過,同一交易通常不會同時被課徵銷售稅與使用稅,只會擇一適用。

Wayfair 案與經濟聯繫標準(Economic Nexus)

過去,各州主要依據「實體存在標準(Physical Presence Nexus)」判斷商家是否有義務收取銷售稅,即商家需在該州設有店面、倉庫或僱員,才會產生銷售稅義務。然而,2018年「南達科他州訴 Wayfair案」 推翻了這一標準,確立了「經濟聯繫標準(Economic Nexus)」。根據該判決,即使商家在該州沒有實體據點,但只要年銷售額超過 10 萬美元或交易筆數達 200 筆,仍需收取並申報銷售稅。

此後,多數州相繼採用類似規範,其中部分州已取消「交易筆數」門檻,僅以銷售額 作為判定標準,以確保電商與跨州企業符合當地銷售稅規定。

跨州銷售與合規挑戰

Wayfair 案後,企業的銷售稅遵從義務變得更加複雜且廣泛,特別是對於網路銷售商與跨州企業而言,需因應不同州的銷售稅規範,避免因未註冊或未代收銷售稅 而面臨罰款或額外稅務負擔。因此,了解各州銷售稅政策、評估自身業務是否達到經濟聯繫門檻,並適時調整銷售稅申報策略,已成為企業營運的重要一環。

在銷售稅合規日益受到重視的趨勢下,企業應運用適當的稅務規劃與技術工具,確保合規運作的同時降低風險,並在符合法規的前提下穩健發展。

若您有關於銷售稅合規、申報流程或跨州業務的相關疑問,嘉晟商務諮詢顧問有限公司隨時歡迎您的諮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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